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本报记者 曲哲涵 2026-09-30 08:00:00 人民日报
不久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引起消费者关注:明年起,将取消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同时取消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的车船税免征优惠。政策调整的原因是什么?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会不会因此“减速”?
产业成熟,普惠式税惠政策具备适时退出的基础
读者关切:为什么要取消部分类型车辆的车船税减免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发文明确: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符合条件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
该减免政策出台时,行业关键核心技术仍在攻坚,上下游产业链根基薄弱,市场接受度有限。税惠举措有效降低用车成本、提升消费需求,10余年来持续推动我国汽车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此次政策调整,原因是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本面已发生根本性转变。今年上半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达744.6万辆,整体渗透率升至49.6%;7月,新能源汽车月度新车销量占比首次突破60%、累计占比首次突破50%。普惠式税惠政策具备适时退出的基础。
政策“先扶持、后退出”的做法,是宏观经济治理的常规思路。比如,家电节能惠民工程到期停止、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税目录定期修订与动态调整等,都是根据产业发展周期动态优化政策工具、贴合市场形势灵活调控的举措。
精准激励,能更好激发产业提质培优的动能
读者关切:如何评估此次政策调整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影响?
从市场需求看,以常见货运车辆为例,整备质量5吨货车每年车船税为数百元;按辆计征的各类客车,年税额区间在480元至1440元,这笔年度支出在车辆使用总成本中占比较小,不会降低市场对新能源汽车的整体接受度。
从产业发展看,政策调整后,用车企业会更倾向于环保性能高、耐久性强、综合使用成本更低的产品,倒逼车企减少同质化竞争,依靠产品实力赢得订单。
从市场培育看,如果一直沿用税收减免政策,会造成燃油车与新能源汽车之间税负失衡,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恢复征税,有助于为整个汽车产业发展涵养更加健康的消费土壤。
在上述三个维度中寻求“结合点”“最优解”,最终体现为对此次政策调整时机、税负程度、征税对象等的综合把握。还要看到,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支持仍在持续,以旧换新补贴等政策延续实施,把扶持方式由普惠让利转变为精准激励,能更好激发产业提质培优的动能。
相关类型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
读者关切:为什么此次调整,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仍然不征税?
根据车船税法,乘用车以发动机排气量作为税目分档标准。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没有内燃机,不存在排气量,不属于车船税征税对象。
适时优化税惠举措,并非弱化产业扶持政策力度,而是兼顾税收公平与产业成长,既能规范市场秩序、夯实税制根基,又能持续释放产业内生活力,从而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行稳致远。
《人民日报》(2026年09月30日 第 01 版)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工地大叔”刘诗利重返马驹桥“微光图书室”
下一篇:激励民营企业敢闯敢干
人民财经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财经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及/或标有“人民财经网(www.peoplecen.com)”“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财经网”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财经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