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记者 胡敏文 2026-08-06 09:01:15 证券时报
8月5日,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此次修订立足国情、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重构报表框架,优化信息披露,为企业打造一套更清晰可信的商业标尺。
随着市场环境变化,旧版列报准则的现实短板日渐显现。一边是适配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现实需求,一边是国际会计准则加速迭代,财报革新大势所趋。
本次修订的核心,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优化利润表结构,建立“经营、投资、筹资、所得税费用、终止经营”五类损益分类框架,从底层厘清利润来源;二是引入管理层业绩指标披露要求,企业对外使用自定义业绩指标时需说明口径与逻辑,压缩选择性披露空间;三是明确财务报表信息汇总与分解等原则,同质项目合并列报、异质项目拆分列示,推动财务数据分层呈现、条理明晰;四是完善“重要性”定义,提升会计信息的决策价值。
新规全面对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核心框架,境内外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可比性大幅提升,有效减少投资者理解财报的障碍。新规并未照搬国际准则条文,而是结合国内市场特色优化细则,降低企业落实新规的实施难度。新规还设置梯度实施周期,以便企业有序做好衔接与实务调整。
会计是市场经济通用的商业语言,此次新版列报准则以信息透明化为抓手,对内引导实体经济固本兴业,对外搭建国际互通会计桥梁。随着新规分阶段落地,一套更科学、严谨、开放的财报披露体系将逐步成型,以高质量会计信息供给,护航实体经济发展与高水平对外开放。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夏日冰雪,如何“热”得持久?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财经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财经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及/或标有“人民财经网(www.peoplecen.com)”“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财经网”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财经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