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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可用作首付
2025-08-26 11:08:03 人民日报海外版
据新华社上海8月25日电(记者郑钧天)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等六部门25日联合印发《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次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在外环外购房不限套数,即上海户籍居民家庭、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家庭,在外环外购买住房不限套数;成年单身人士按照居民家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沪籍居民家庭和沪籍成年单身人士,虽然在外环外购买住房不限套数,但在外环内限购2套住房。
住房公积金政策也进一步优化。通知提高了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对缴存人购买二星级及以上新建绿色建筑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5%。首套最高贷款额度从160万元提高至184万元,多子女家庭首套上浮比例可叠加计算,从192万元提高至216万元。
此次政策明确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购买上海市新建预售商品住房的缴存人,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责编: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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