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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台“无废细胞”建设指南

  2025-08-15 11:14:49  人民日报海外版

本报海口8月14日电(记者孙海天)日前,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无废细胞”建设指南(试行)》,明确海南省“无废细胞”的建设对象、建设要求、建设程序等内容,指导规范各类型“无废细胞”建设工作,深化全域“无废岛”建设。

根据指南,践行“无废城市”建设理念,采取有效技术、工程和管理措施,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培育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社会生产生活各类组成单元,包括工厂、园区等14类“无废细胞”。

“无废细胞”建设单位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运行中遵守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文件。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污染物必须稳定达标排放。

(责编: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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