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人民财经网

首页 > 政策 > 正文

宁夏实施县域商业提升行动

  2023-12-26 19:13:37  人民日报海外版

本报银川12月25日电  (记者秦瑞杰)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等九部门印发《县域商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从完善县域商业网络设施和业态、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推动县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丰富农村消费市场、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提升优质农产品供给水平、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等7个方面明确了重点任务,并提出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衔接等保障措施。

为做好提升行动,方案将以供应链、物流配送、商品和服务下沉以及农产品上行为主线,以数字化、连锁化、标准化为方向,进一步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

根据方案,到2025年,宁夏灵武市、青铜峡市、中宁县、吴忠市利通区、中卫市沙坡头区等5县区将达到“增强型”及以上商业功能,其他县区达到“基本型”及以上商业功能。同时,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超市、集贸市场)和农村新型便民商店,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实现“快递进村”服务全覆盖。

(责编:李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18项举措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助力企业在两个市场顺畅切换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财经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财经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及/或标有“人民财经网(www.peoplecen.com)”“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财经网”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财经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