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人民财经网

首页 > 政策 > 正文

海关总署多措施推动加工贸易高质量发展

  2023-11-02 18:21:21  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10月31日电  (记者杜海涛)海关总署近日出台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改革实施方案,推出16条改革措施,创新海关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继续巩固提升加工贸易内通外联优势。

在优化流程方面,进一步放宽深加工结转集中申报时限,允许企业由原来每月15日前延长至每月底。加工贸易出口成品退换的办理时限由原来的只能在同一核销周期内办理,放宽至可以跨一个核销周期办理。在简化手续方面,取消非失信企业开展内销集中申报的备案手续,企业可直接开展相关业务,内销更加便利。对于需要搬迁的加工贸易企业,在海关金关二期系统中增加企业搬迁业务模块,实现企业“足不出户”即可远程办理。

(责编:李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我国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下一篇:我国力争2025年初步建立“以竹代塑”产业体系

人民财经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财经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及/或标有“人民财经网(www.peoplecen.com)”“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财经网”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财经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