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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淑贤 2025-12-25 15:44:35 证券时报
12月24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5号——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以下简称《指南》),旨在积极引导受托管理人发挥主动信用管理功能。这是交易所市场首个针对债券受托管理业务的专项指南。
《指南》首次将信用管理的理念贯穿债券产品的全生命周期,鼓励支持主动信用管理工作,引领受托管理人角色转变。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指南》为主动信用管理绘制从监测、发起、实施到激励的“路线图”,提供了工具箱与示范案例。一旦发现发行人存在信用提升空间或信用稳定需求,受托管理人可以通过债券购回、回售转售等市场化工具,可以与增信主体、评级机构、估值机构等主体沟通协调,也可以采取整合优质资产以及路演、培训等信用管理举措,以实现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识别、传递、修复、巩固和增强,更能有效前置风险应对。
受托管理人长期跟踪发行人、了解监管规则与导向、熟悉信用提升工具,在识别信用风险、发现信用价值方面有独特优势。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指南》的发布,支持受托管理人向前一步,根据不同发行人的信用特征“量体裁衣”,开展主动信用管理,实现从“合规督导者”到“价值发现者”的角色深化。
2024年下半年以来,上交所已经在行业试点范围内推动券商开展了主动信用管理的先行先试,目前多家试点券商主动信用管理的实践案例逐单落地。其间,发行人提升了信用、降低了融资成本,投资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并获取了稳定收益的产品。比如,光大证券在跟踪监测某公司信用的过程中,关注到其债券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与估值存在偏离,影响流动性及投资者对新发债券的认购。受托团队联合项目组协助沟通、讨论估值模型,合理选取参数,准确反映发行人信用状况,并加强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发行人资信情况持续改善,已于2025年发行高成长产业债,实现信用修复与融资畅通的双重目标。
上交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紧扣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主线,进一步推进受托管理业务的提质增效,鼓励券商走出一条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发展道路。对于主动信用管理成效显著的券商、信用水平较好的发行人,监管也将进一步体现扶优限劣导向,用市场化的方式去服务市场,实现债券市场的各方共赢。
(责编: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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