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2026-01-15 11:24:35 证券时报
1月1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公告,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税予以退税优惠。
居民换房退个税政策自2022年9月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经过2023年三部门发文续期后,持续实施至2025年底。本次三部门再次发布续期公告,将政策期限进一步延续至2027年底。
公告明确,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个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个税。
从下调个人销售未满2年住房增值税,到本次居民换房退个税政策续期,近期稳楼市支持政策主要聚焦于降低楼市交易成本。(贺觉渊)
(责编:李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加快培育三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财经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财经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及/或标有“人民财经网(www.peoplecen.com)”“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财经网”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财经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