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本报记者 冯春梅 张 枨 2026-05-06 06:30:00 人民日报
5月的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绿意萌动。位于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的国家电网1000千伏特高压胜利变电站全力运转,366公里的特高压线路如银色巨龙,跨过草原,将祖国北疆绿电直送数百公里外,点亮万家灯火。
“我们将锡林郭勒盟新能源基地产生的绿色能源汇集起来,每年可向京津冀鲁苏等地输送约200亿千瓦时绿电。”国家电网1000千伏特高压胜利变电站党支部书记郝建国说。自2016年7月内蒙古首个特高压工程投运以来,截至2026年3月底,内蒙古已通过特高压通道向11个省份外送绿色能源达1351.68亿千瓦时。
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强调:“推动传统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绿色能源,做大做强国家重要能源基地,是内蒙古发展的重中之重。”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内蒙古充分利用“头顶有风光、脚下有煤炭、手中有电网”的优势,大力发展绿色能源,协同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截至2026年3月,内蒙古新能源总装机规模达到1.741亿千瓦,是“十四五”初期的3.4倍,占全区电力总装机比重达54%。
促进绿色转型,在传统能源区布局新能源项目。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近百万块银蓝色光伏板一望无际,无数绿色草木点缀其间,采煤沉陷区换了模样。
“该项目年均发电约9亿千瓦时。”天骄绿能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示范区负责人薛峰介绍。光伏板下还种植苜蓿、蛋白桑等牧草,生态片区种植苹果、沙棘等经济果林,既发了绿电,又绿了山头。
近年来,内蒙古在露天煤矿、采煤沉陷区等传统能源区布局新能源项目,累计建成绿电应用项目61个、年发绿电约52亿千瓦时,相当于每年节约标准煤158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60万吨,有力促进传统能源产业绿色转型。
紧抓绿能开发,加快推动新能源消纳与利用。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大风呼啸,上百台百米高的白色风机,屹立于山脊线上,巨大的风机叶片随风缓缓转动。
“这里风力强且大风日数多,134台风机年发电量约33亿千瓦时。”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风机运检员张浩伟介绍。
这些绿电在当地得到了积极消纳应用。乌兰察布市充分利用风光资源优势与本地消纳优势,持续提高工业项目绿电配比。目前,全市已布局绿色铁合金项目32个,直供绿电量超全部用电量的40%。
“近年来,内蒙古积极拓宽绿电本地消纳应用场景。研究出台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创新推出风光制氢一体化等6类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新模式,不断扩大重点用能行业绿电使用规模……”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局长曹思阳说。2025年,内蒙古生产绿电27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4%,占全区总发电量的近1/3;其中,超2/3实现本地消纳,有力支撑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
转化资源优势,做大做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
包头市石拐区,明阳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工人们正在智能化柔性脉动生产线上安装风力发电机零部件,风电整机装配各道工序有条不紊。
“我们对偏航装配等7个工序进行智能化升级,采用柔性脉动生产线,将风电整机装配耗时从3天缩短至4个小时,具备年产1500台套风电整机的能力。”明阳北方智慧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总装厂厂长徐飞介绍。
目前,包头市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链企业已达57家,主机零部件配套率达85%,基本形成覆盖风电主机、发电机、齿轮箱、叶片等关键环节的产业链。
将风光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内蒙古持续做大做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壮大风光氢储四大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国家级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近年来,内蒙古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业投资占全部能源投资比重近八成,成为支撑能源经济乃至全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内蒙古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着力推动传统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能源发展所需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生产制造,做大做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伟中表示。
《人民日报》(2026年05月06日 第 01 版)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全国油气供应平稳有序
下一篇:“十年倍增”,增什么
人民财经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财经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及/或标有“人民财经网(www.peoplecen.com)”“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财经网”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财经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