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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7:28:19 人民日报海外版
本报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孔德晨)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平台内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进销记录制度,履行产品基本信息以及相应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检验报告展示义务,履行协助召回义务。
规定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为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履行产品信息披露义务提供技术支持,履行产品相关信息核验、赋码核验、监管信息自查、日常核查、质量安全监测、问题处置和报告、配合召回、配合监管执法、宣传培训等义务。
规定明确,重点工业产品包括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工业产品,以及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且具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工业产品。市场监管总局对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实行清单管理,结合网络销售工业产品特点、风险及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责编: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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