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人民财经网

首页 > 经济 > 正文

买不停!全国消费促进月启动

蔡佳文  2022-03-01 11:54:23  中国商报网

为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商务部定于今年3月1日至31日举办“2022年(春季)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据了解,消费促进月是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的促消费标志性活动,是商务部实施扩内需战略、促消费稳增长的重要抓手和平台,今年是第11年举办。各地将因地制宜组织丰富多彩的促消费活动,以满足群众多元化、品质化、个性化的消费新需求。

多举措激发市场活力

1场启动活动、8大活动板块、24个全市性标志活动……一个个数字标志着2022年北京消费按下“加速键”。北京市商务局副局长郭文杰近日介绍,2022北京消费季于3月1日启动,持续到年底。活动以“约惠北京 乐享生活”为主题,围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这条主线,加强商旅文体融合互动、线上线下联合共振。

此外,据郭文杰介绍,各区将围绕北京消费季主题,打造区域特色活动品牌,带动重点商业企业推出千余项促消费活动,营造北京消费季“全城一节”的消费氛围。例如,东城区打响“燃购东城”消费季品牌,推出“簋街不夜节”“中轴揽胜 文润东城”等20余项文商旅融合的专项活动;西城区采取双线融合的方式,组织菜百、汉光等超百家重点企业举办70余场主题活动;朝阳区持续培育“美丽消费”“时尚消费”热点,组织华贸购物中心、合生汇及重点商家合力激发消费热情等。

据了解,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和创新性,北京制定了多项支持政策。例如在网络消费方面,北京市商务局日前出台了《关于鼓励开展2022年网络促消费活动培育壮大网络消费市场的通知》,对积极开展网络促消费活动并带动全市网络消费增长的相关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单家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京”彩活动福利多

2022北京消费季活动亮点纷呈。郭文杰表示,北京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多项支持政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和创新性,优化消费体验、丰富消费供给,加快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近年来,“首店经济”已成为挖掘消费潜力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创新手段。北京市商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有超过900家品牌首店落地京城,在首店、旗舰店的引领下,北京消费品质不断提档升级。此次出台的首店3.0版措施,从建立品牌首店首发服务体系、支持品牌首店落地发展、打造全球品牌首发首秀展示平台、支持商业品牌总部发展等四个方面,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加大国际品牌引进和本土品牌培育力度,着力将北京打造成国内外知名品牌集聚地和原创品牌孵化地。

“‘首店经济’的繁荣意味着我们当前国内市场的需求还是非常旺盛的。”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分析,如果能进一步创新供给的方式,可以更好地激发消费潜力。

此外,国潮正持续吸引消费者对传统文化和老字号品牌的响应、热爱和消费,而新需求、新技术的不断发展也催生了全新的消费品牌和消费场景。作为北京消费季“潮购北京”板块组成部分的2022国潮京品节活动于3月1日陆续启动。北京老字号协会副会长孙悦婷表示:“近年来,在国家推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中华传统文化脉络自然涌动,激发出中国品牌的无限可能,‘新国潮’成为当下消费端的常态。”

多地促消费出实招

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活力、推动消费升级,全国多个省(区、市)也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月活动,提振人们消费信心,推动消费市场持续升温。

例如,贵州省于3月至4月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暨多彩贵州春暖花开消费季”活动,在全省范围内举办绿色家居欢乐购、“黔酒中国行”活动、黔酒黔菜联动促销等重点消费促进活动。各市(州)也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创新开展贯通线上线下、涵盖城乡、多元融合的消费促进活动。

另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也于3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区组织开展“新疆惠民消费月”活动。在活动中,百余家企业将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新疆14个地州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惠民消费活动,重点给予各类电器、土特产品、汽车成品油等消费补贴。

此外,河南郑州近日也提出,在汽车、百货、餐饮、家电、家居、电商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郑州消费促进月活动。同时,持续开展“河南人游河南”活动,对全市A级旅游景区、重点旅游企业在2月16日到5月31日期间免门票和门票优惠金额,扩大景区免门票活动范围等。

(责编:汪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工业运行平稳提质升级
下一篇:2021年我国经济总量和人均水平实现新突破

人民财经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财经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及/或标有“人民财经网(www.peoplecen.com)”“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财经网”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财经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